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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沃特测试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已获得中国能效标识针对LED照明产品的检测实验室资质

发表时间:2020-09-14

2019年我国发行了两个标准,GB 30255-2019 《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和 GB 37478-2019 《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而针对这两个标准所涉及的产品,我国已经强制要求实施,要求我国大陆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的产品在2020年11月1日前都应该要有相应的能效标识,并且在中国能效标识网上进行备案。国家及地方将对此进行监管。在实施过程中,测试必须由国家认可机构认可的第三方实验室或第一方企业自己的实验室,并且在国家能效标识网上有备案的实验室完成。而我们沃特检验集团旗下的佛山市沃特测试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通过了国家实验室认可机构的认可,并且已经正式备案,成为合法的第三方实验室,有能力为生产或销售LED照明产品的企业进行这两个标准的检测及相关的服务。



目前这两个标准涉及了总共四类产品,分别为:

1. LED筒灯。以LED为光源,电压不超过AC 250V,频率50Hz,额定功率2W以上,光束角大于60o的LED筒灯,不包括使用集成式LED灯泡的LED筒灯。

2. 定向集成式LED灯。额定电压为AC 220V,频率50Hz,灯头符合GU10,B22,E14,E27的要求,PAR16,PAR20,PAR30,PAR38系列的定向集成式LED灯。

3. 非定向自镇流LED灯。额定电源电压为AC 220V、频率50Hz,额定功率大于等于2W、小于等于60W的非定向自镇流LED灯,不包括具有外加光学透镜设计的非定向自镇流LED灯。

4. 路灯与隧道灯。额定电压为AC 220V、频率50Hz的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包括LED光源及其控制装置,不包括可独立安装的互联控制部件或其他与照明无关的功能附件)。

 

国家规定在11月1日前生产销售或进口的产品必须要有能效标识。目前已有企业开始对自己的产品进行检测及备案了。对于这四类产品的生产商、销售商等都需要加快能效标识备案工作的进程。有此需要的企业请联系我们,沃特检验集团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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