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沃特“照明电器产品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培训”顺利举行
发表时间:2023-08-15
今年4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了《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规定》已于2023年5月5日正式实施,要求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单位,应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并组织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的培训、考核,同时对培训、考核情况予以记录并存档备查。
针对照明电器产品的特殊性,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广州分中心联合佛山市沃特测试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8月10-11日举办了“照明电器产品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培训班”,帮助企业提高产品安全质量控制水平和风险应对能力,落实好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培训围绕两项《规定》,全面系统地解读了照明电器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和要求,就照明电器产品在生产、销售过程中常见的质量安全风险进行识别并给出有效的防控措施和建议。
本次培训内容丰富实用,老师深入浅出、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有的放矢的讲解,让学员们获益良多,既学习了产品质量安全的专业知识,也掌握了产品质量风险的识别能力和应对思路,有助于提升产品的竞争力和声誉,推动照明电器行业高质量发展!
沃特检验集团建有先进的检测实验室和资深的专家团队,是中国CCC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实验室,还获得了ENEC, CB, CNAS, CMA, NVLAP, SASO等权威认可资质,可为照明全行业提供电气安全、能效、性能、可靠性、电磁兼容性、化学测试、无线测试、法规咨询及培训、全球市场准入等检验检测认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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