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式灯具安全标准IEC 60598-2-1:2020更新说明
发表时间:2020-09-01
2020年1月28日,国际电工委员会发布了标准IEC 60598-2-1:2020照明设备-第2-1部分:特殊要求-固定式通用灯具,规定了对供电电压不超过1000V的情况下与电光源一起使用的固定式通用灯具的要求。
此次发布的第二版标准为技术修订版,取消并替代1979年公布的第一版和修订版,即替代IEC60598-2-1:1979/amd1:1987。
与1979年第一版标准相比,2020年发布的第二版标准没有重大技术条款的变更,主要更新了标准适用范围和参考文献,参考如下:
01 标准覆盖范围涵盖了所有电光源
IEC60598-2-1:1979/amd1:1987的标准覆盖范围:
对比以上新旧标准的范围可以看出:光源从钨丝灯、管状荧光灯和放电灯,变更为电气光源,即所有通电工作的光源都包含在IEC 60598-2-1:2020范围内,包括LED灯、钨丝灯、管状荧光灯、其它放电灯等光源。
02 更新了第1部分的标准参考文献
当需要参考其它标准时:
a) 对于注明日期的参考文献或者标准,只引用该版本适用内容;
b) 对于未注明日期的参考文献或者标准,引用该参考文献或者标准的最新版本(包括其所有修正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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