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塑料微珠化妆品将在广州市全面禁止生产销售
发表时间:2020-12-16
2020年12月7日,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广州市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附件信息显示:2021 年起,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2023年起,禁止在我市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为起到磨砂、去角质、清洁等作用,有意添加粒径小于5 毫米的固体塑料颗粒的淋洗类化妆品(如沐浴剂、洁面乳、磨砂膏、洗 发水等)和牙膏、牙粉。
据了解,虽然塑料微珠一般能起到磨砂、去角质、清洁等作用,但是如果频繁使用含塑料微珠的护肤品或洗面奶,可能使皮肤发生磨损、变薄、过敏,甚至是不慎进入眼睛。而使用含塑料微珠的牙膏若清洗不干净则容易损害牙龈或通过消化道进入人体。
相关链接:http://fgw.gz.gov.cn/gkmlpt/content/6/6953/post_6953984.html#481
相关资讯400-840-2288
- 欧盟发布RoHS Pack24最终评估报告
- POPs最新动态:欧盟拟收紧PFOS限值并取消特定豁免
- 欧盟RoHS附录三新增第45项豁免条款
- 东莞沃特成功通过2022年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
- 欧盟RoHS首次新增邻苯二甲酯豁免条款
网友热评400-840-2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