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生效!欧盟POPs法规更新PFOA相关豁免条款
发表时间:2021-02-22
2021年2月2日,欧盟官方公报在其官网发布修订法规(EU) 2021/115,对POPs法规(EU) 2019/1021附件中的全氟辛酸(perfluorooctanoic acid,PFOA)相关豁免条款进行更新。本更新自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之日起20天内生效;并全部直接适用于所有欧盟成员国。
在(EU)2019/1021附件I的A部分中,表中全氟辛酸(PFOA),其盐和PFOA相关豁免条款更新如下:
更新第3点条款
3. 就本条目而言,第4(1)条第(b)点应适用于(EC)No 1907/2006法规第3条第15(c)点所指的用作运输中的可分离中间体的物质,并且满足该法规第18(4)(a)~(f)条中规定的严格控制条件,用于生产全氟碳链小于或等于6个原子,PFOA相关物质应等于或低于20 mg/kg(0.002%)(以质量计)。
更新第4点条款
4. 就本条目而言,第4(1)条第(b)点应适用于PFOA及其盐类浓度等于或低于1 mg/kg(0.0001%)(以质量计),其中它们存在于通过电离辐照或热降解产生的聚四氟乙烯(PTFE)微粉中,以及存在于含有PTFE微粉的工业和专业用途的混合物和物品中。
新增第10点条款
10. 就本条目而言,第4(1)条第(b)点应适用于除侵入式和植入式器械以外的医疗器械中的PFOA及其盐类和/或PFOA相关化合物的浓度等于或低于2 mg/kg (0.0002%)(以质量计)。委员会应不迟于2023年2月22日对本豁免再进行审查和评估。
PFOA是一种具有持久性和生物累积性的有毒物质,在2013年被列入限制物质清单(SVHC)。其广泛运用在含氟聚合物和含氟橡胶类产品中,例如纺织产品和防火海绵的表面活性剂,用以达到防污、防水、防油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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