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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切关注!大麻叶提取物等原料或将被列为化妆品禁用成分

发表时间:2021-03-30

2021年3月26日,中检院官网发布通知,根据国家禁毒管理相关政策要求,拟将大麻叶提取物等原料(具体见下表)列为化妆品禁用成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各级药品监管部门、检验检测机构、相关行业协会、生产经营企业和科研机构等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反馈表见附件),于2021年4月19日前反馈至hzpbwh@nifdc.org.cn。

 

拟将列为化妆品禁用成分的4项物质:

序号

物质名称

1

大麻(CANNABIS SATIVA)仁果

2

大麻(CANNABIS SATIVA)籽油

3

大麻(CANNABIS SATIVA)叶提取物

4

大麻二酚

 

 

 

相关链接:https://www.nifdc.org.cn/nifdc/xxgk/ggtzh/tongzhi/2021032614565331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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