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C - “ODM/OEM”协议新要求
类别:最新法规 文章出处:沃特测试发布时间:2018-06-27 浏览人次:
为进一步规范ODM/OEM协议的描述方法,明朗划分ODM/OEM双方的责任,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于2017-10-26针对ODM/OEM协议的内容及附加条款做了新的说明及要求,此次特定陈述的内容如下,该要求从即日起将严格实施。
ODM/OEM协议内容的通用要求:
1、文件标题应使用“协议”或“合同”,不允许使用“声明”、“说明”等。英文协议应使用“Agreement”或“Contract”,不允许使用“Declaration”;
2、当文件标题使用了OEM或ODM缩写时,文件内容不得与定义(见一)相矛盾;
3、不允许出现“致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或类似描述;
4、协议应明确本次合作的范围,协议中描述的产品应覆盖本次申请的产品;
5、生产厂留存的有效协议应与申请认证时上传的协议一致;
6、所有相关方(包括认证委托人、制造商、生产厂、初始持证人等)均应对协议签章确认;
7、协议中必须明确产品的设计方或知识产权所有方;
8、协议中必须明确安全质量的责任方;
9、协议中必须明确认证要求得到满足的责任方;
10、协议中应明确规定协议生效日期和有效期限。
ODM派生申请协议的附加要求:
1、ODM派生申请,协议应包括原持证人同意派生的认证委托人/制造商利用其认证结果的承诺;
2、生产厂承诺其为ODM持证人/制造商生产的产品的各项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关键原材料/元器件的供应商及型号规格、质量管理体系、生产过程控制、工艺流程、检验试验等)与自己的产品获证条件完全一致;
3、ODM派生申请,协议中需要体现认证产品与初始认证产品型号对应关系。
解决方案:
我司国内认证工程部已经根据新的要求建立完善的ODM/OEM协议新模板,为您的产品快速、科学、公正的认证工作护航,若需协助解难,欢迎垂询我们的专业销售团队!
同类文章排行
- 重磅!REACH正式官宣第242项SVHC正式物质TPP
- 国家药监局关于将化妆品中壬二酸及其盐类的检验方法等5项检验方法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通告(2024年第45号)
- 注意!REACH SVHC正式物质即将新增一项
- 汇总更新!近期强制性认证产品标准换版及证书变更要求
- 关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用外置电源适配器、充电器和内置开关电源产品执行新版标准的通知
- GB 1002-2024新国标解读:单相插头的带电插销是否强制要求施加绝缘护套?
- 速看!SVHC意向物质又新增1项,目前共有7项
- 快讯!加拿大环保署修订《含汞产品条例》
- 快讯!欧盟发布REACH附录17修订草案,拟新增两项限制物质
- 关于化妆品与包材相容性评估的官方解答来了!(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六十五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