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已更新,明确将大麻二酚列为禁用原料
类别:最新法规 文章出处:沃特测试发布时间:2021-06-02 浏览人次:
2021年5月28日,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原料管理,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国家药监局在其官网发布正式更新的《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不得生产、进口产品配方中使用了《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化妆品禁用植(动)物原料目录》规定的禁用原料的化妆品。

其中较为引人关注的是,《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2021版)中明确将大麻二酚列为禁用原料;《化妆品禁用植(动)物原料目录》(2021版)中明确将大麻仁果、大麻籽油和大麻叶提取物列为禁用原料。


相关链接:
https://www.nmpa.gov.cn/xxgk/ggtg/qtggtg/20210528174051160.html
同类文章排行
- 韩国KC认证:6月23日起将执行更严格的网络摄像头安全要求
- 【法规速递】澳新RCM认证标准更新 AS/NZS 4417.2:2020 A1:2026要点说明
- 快讯!ECHA风险评估委员会通过PFAS限制提案的意见
- 注意!相关家用电器电磁兼容IEC 61000-3-2最新2024版本已强制实施
- 3月1日起,充电宝等产品CCC标志须加贴追溯二维码
- 想出口中东?烘烤类产品绕不开的IEC 60335-2-9标准
- 快讯!欧盟撤回一项SVHC意向物质
- 注意!欧盟开启3项SVHC物质的公众评议
- 重磅!中国RoHS首个强制性国家标准文本发布!
- 快讯!ECHA发布REACH PFAS限制提案最新进展
最新资讯文章
您的浏览历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