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RoHS首次新增邻苯二甲酯豁免条款
类别:最新法规 文章出处:沃特测试发布时间:2021-11-22 浏览人次:
2021年11月15日,欧盟委员会在其官方公报(OJ)上发布(EU) 2021/1980、(EU) 2021/1979和(EU) 2021/1978指令,修订了RoHS指令2011/65/EU附件Ⅳ针对医疗设备和监测控制设备的豁免条款,新增了第45、46和47三项关于邻苯二甲酸酯的豁免。
如下:
条款 | 豁免条款内容 | 豁免有效期 |
45 | 用于分析人体体液和/或透析液的离子选择性电极中的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 | 2028年7月21日 |
46 | 磁共振成像(MRI)探测器线圈的塑料组件中的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 | 2024年1月1日 |
47 | 从医疗器械(包括体外诊断医疗器械)中回收并用于维修或翻新的零部件及其附件中的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和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前提是重复使用发生在经过审核的封闭的B2B的回收系统中,并且部件的每次重复使用都已通知消费者 | 2028年7月21日 |
此前欧盟RoHS指令中并没有邻苯二甲酸酯豁免条款,此次更新填补了这一空白。
欧盟RoHS指令(2011/65/EU)第4条第1款要求:成员国应确保投放市场的电子电气产品,包括其用于维修,再使用,更新功能,或提升其容量的电缆和配件中,不得含有附件1所列物质。即均质材料中,铅、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不得超过0.1%,镉不得超过0.01%,邻苯二甲酸酯DEHP,DBP,BBP和DIBP不得超过0.1%。
RoHS豁免,即在满足某些规定的情况下,即使材质不符合RoHS限量的要求,也可以投放欧盟市场使用。需要注意的是,豁免不是一直都有效的,RoHS豁免的每一条款都有相应的有效期。企业需实时关注RoHS豁免的最新动态,注意更换产品中已失效的豁免材料。
同类文章排行
- 重磅!REACH正式官宣第242项SVHC正式物质TPP
- 国家药监局关于将化妆品中壬二酸及其盐类的检验方法等5项检验方法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通告(2024年第45号)
- 注意!REACH SVHC正式物质即将新增一项
- 汇总更新!近期强制性认证产品标准换版及证书变更要求
- 关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用外置电源适配器、充电器和内置开关电源产品执行新版标准的通知
- GB 1002-2024新国标解读:单相插头的带电插销是否强制要求施加绝缘护套?
- 速看!SVHC意向物质又新增1项,目前共有7项
- 快讯!加拿大环保署修订《含汞产品条例》
- 快讯!欧盟发布REACH附录17修订草案,拟新增两项限制物质
- 关于化妆品与包材相容性评估的官方解答来了!(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六十五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