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准这个“小金盾”!儿童化妆品标志已发布
类别:最新法规 文章出处:沃特测试发布时间:2021-12-06 浏览人次:
12月1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公告,公布儿童化妆品标志“小金盾”,用于标注在儿童化妆品销售包装展示面。
根据《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须标识儿童化妆品标志;此前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未按照规定进行标签标识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在2023年5月1日前完成产品标签更新。
为加强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提升儿童化妆品辨识度,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根据《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儿童化妆品标志,现予公布。
儿童化妆品标志应当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图案,等比例标注在销售包装容易被观察到的展示面(以下称主要展示版面)的左上方,清晰易识别。当主要展示版面的表面积大于100平方厘米时,儿童化妆品标志最宽处的宽度不得小于2厘米。当主要展示版面的表面积小于等于100平方厘米时,儿童化妆品标志最宽处的宽度不得小于1厘米。
特此公告。
国家药监局
2021年11月29日
同类文章排行
- 总局新回复:检出「孔雀石绿」可以免于处罚吗?
- 注意!ECHA发布3项SVHC评议物质
- 快讯!POPs修订草案发布,拟议调整PBDEs和PCB管控限值
- 注意!SVHC最新动态-新增1项意向物质正己烷
- 总局明确!食品中的这类物质属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 《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最新版发布,你的完整版安评用对了吗?
- 中检院公开征求《<国际化妆品安全评估数据索引>收录的部分原料使用信息(征求意见稿)》
- 关注!《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发布,对这类食品运输实施许可管理
- 注意!欧盟发布新包装法规,并将于2026年8月12日实施
- 快讯!甲醛被撤出SVHC意向物质清单
最新资讯文章
您的浏览历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