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所有中国市场、销售的电冰箱、空调、电锅、电风扇、家用电磁灶、储水式电热水器、洗衣机等产品都要贴上“中国能效标识”,没有标识的产品一律不准上市销售。
电冰箱、洗衣机、干衣机、洗碗机、空调和烤炉烤箱,在欧盟市场还必须要满足能源效率法规的要求,加贴能效标识。家用电器的能效要求主要体现在能效标识(Energy Labelling)和能源效率要求(EER)两方面。
ErP指令时间表
小于125W风扇ERP指令2009/125/EC
Commission Regulation(EC)No 206/2012举例
需要做以下测试:
1.待机,从2014年1月1日起,第二阶段待机或off mode 要求小于0.5W,产品具有信息或状态显示待机要求小于1W。
2. 噪音,没有限值要求
3.风量测试,没有限值要求
针对烤箱,抽油烟机,炉具的能效要求,实施细则:(EU)No 65/2014(烤箱及抽油烟机的能效标签指令),和(EU)No 66/2014(烤箱,抽油烟机及炉具等的生态设计要求)。
对于这几类家用电器产品,除了需要考虑关机与待机模式下的能量损耗,还需要考虑其正常工作下的能量转化及利用的效率,和产品设计上是否有增加有效的节能模式等要求。
针对以上几种不同的产品,还需要对产品的以下参数进行评测:
烤 箱:腔体容积,腔体能效,EEI值;
抽油烟机:耗电量,EEI值,风量,风压,抽油烟机功率,时间提升系数,油脂分离效率,照明效率,噪音,关机或待机功耗;
炉 具:电炉具的能耗EC或燃气炉具的能耗EE值。
另外,正式实施后,分为3个阶段,每个阶段所要求得能效指标比前一阶段要求更高,以保证产品能逐步达到最佳的能效要求。
对于咖啡机,除了需要满足(EU)No 1275/2008(产品待机或关机模式下的功率损耗的要求)之外,还需要满足(EU)No 801/2013的要求,当咖啡机不在主要功能的工作模式下,该产品应该能提供电源管理的功能,要求在较短时间内进入到省电模式,以达到真正节能的目的。
“能源之星”计划包含的家用电器有洗衣机、洗碗机、除湿机、电冰箱、空调、电风扇、电池充电器等。Energy Star是一种自愿性的能效标识,但这项认证已经深入人心,是产品得以畅销的保障。
冰箱、空调、热水器、洗碗机、洗衣机、干衣机、厨房、电池充电器、电器等家电厂商必须满足美国制定的最低能效要求。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颁布的《电器标签规定》要求大多数电器加贴“EnergyGuide”标签,给出产品能源消耗或能源效率的估计值,以帮助消费者比较后购买高能效电器。
美国加州销售的电池充电器、洗衣机、冰箱等家用电器必须符合CaliforniEnergyCommission的要求。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对于家用电器的能效要求体现为能效标签和最低能源性能标准(MEPS)两方面。需要加贴能效标签的家用电器有电冰箱和冷冻箱、洗衣机、干衣机、洗碗机和空调(单相)5种;MEPS管制的家用电器有电冰箱和冷冻箱、电热水器(一般和小型)、空调(单相和三相)3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