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澳洲家电不同外观、结构产品要求出多份证书的解析说明
发表时间:2021-09-01
关于近期出现的“澳洲要求家电需严格按照EESS条例必须分开出多份报告、证书”的事宜,解答如下:
一、针对EESS条例分析,以下1-5点需同时满足,就属于同一family,才能出一份证书,否则都要分开出证:
1、相同的电气绝缘等级。(ClassⅠ和ClassⅡ不在同一family)
2、类似的关键零部件。(主要针对核心部件:电机、发热体)
3、类似的整机结构、整机电路布局。(如果只是控制方式的差异并不影响)
4、类似的外壳材料。(例如:不同外壳材料,金属和塑料外壳,就不在同一family)
5、相同的电压类型、相同的供电方式(直流、交流 不在同一family ;单相、多相 不在同一family)
二、不同机构分开出报告、出证的不同点:
1、澳洲Global和SGS:
整机结构、外观明显差异,要分开出报告和证书;只有外观、结构类似的情况,才接受出具一份证书。
2、SAA:
不仅结构、外观不同要分开报告、证书,且负载的形状更改也要分开出证。(比如:风扇类的扇叶不同, SAA认为就要分开出证)。后期出证建议尽量引导客户到Global或SAA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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