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法国128项内分泌干扰物质清单正式公布
发表时间:2023-11-28
2023年10月12日,法国于官方公报公布了关于内分泌干扰物质要求的法令,即《公共卫生法》第L.5232-5条第I和第II款规定的具有内分泌干扰特性的物质清单,以及第L.5232-5 条第II款提及的具有特殊暴露风险的产品类别。该法令要求产品及其主要包装或销售包装中含有内分泌干扰物质超过0.1%,则相关责任方需要在法令发布后的6个月内以电子方式向公众提供有关产品中的物质信息。法令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该法令相关背景:
2020年2月,法国发布了《打击浪费和循环经济》第2020-105号发令(The law No. 2020-105,称为:AGEC),此法令第13-II条款规定,任何将面向消费者的产品投放市场的人,如果确认含有已证实、推定或怀疑的内分泌干扰物质,供应商或相关厂商需要履行以电子方式向公众提供产品中相关物质信息的义务。
该义务定义的产品范围:
(1) 法规(EC) 178/2002定义的食品。
(2) REACH法规(EU) No 1907/2006定义的物质、混合物和物品(医药产品除外)。
关于128项内分泌干扰物质:
(1) 法令附件I的表A:具有经证实和推定的内分泌干扰特性的物质清单。目前共有127项物质,其中只有“代森锰锌(CAS 8018-01-7)”不在SVHC清单中。
(2) 法令附件I的表A bis:具有营养性质的物质清单,目前只有一项物质“维生素D3(CAS 67-97-0)”,目前该物质不在SVHC清单中。该清单中的物质若依据安全标准使用对健康有益,有关具有内分泌干扰特性的物质存在的信息将被调整为表明这些物质具有健康益处,并标有使用注意事项和剂量的产品标签。
(3) 此外还有疑似具有内分泌干扰特性的物质清单附件I的表B和表B bis,不过目前这两个清单中暂时没有物质。
(*) 值得注意的是:表A和表A bis公布的经证实和推定的128项内分泌干扰特性物质,其中126项物质为SVHC清单物质,另外两项物质为维生素D3(是维生素D的一种)和代森锰锌(是一种农药用于植物保护),不在SVHC清单中。
具体管控要求:
产品及其包装中对于已经证实和推定的内分泌干扰物质含量超过0.1%,对于具有特定暴露风险的产品(此列表目前暂无产品)及包装中可疑的内分泌干扰物质含量超过0.1%,需要在物质加入清单后6个月以内,以电子方式向消费者提供物质信息,法令表明可以通过Scan4Chem应用程序向消费者提供信息。
信息内容包括:
(1) 含有经证实和推定的内分泌干扰物质时声明包括:“含有一种或多种具有已证实或推定的内分泌干扰特性的物质”;
(2) 含有可疑内分泌干扰物质时声明包括:“含有一种或多种具有可疑内分泌干扰特性的物质”。
(3) 声明都需要列出具体物质名称,还应说明物质存在于产品还是包装中。
(4) 对于含有的物质是表A bis的物质(目前为维生素D3)和表B bis的物质(目前没有物质)时,且产品是食品或医疗器械时,申明有特殊规定要求。
沃特建议:
最新法令已于2023年10月13日正式生效,沃特已开发全套128项内分泌干扰物质的测试能力,可助力企业积极应对法国市场的最新要求,如有需要欢迎前来咨询。
法规原文链接:
- 佛山沃特参加食品类与职业卫生类等两项能力验证获得满意结果
- FCC取消UNIDFS,和2024年初预计取消HAC5GS的PAG流程
- 沙特SASO IEC 62368-1:2020延期实施
- 注意!欧盟POPs确定新增第30项物质 - 甲氧滴滴涕
- 快讯!REACH SVHC意向物质增至1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