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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欧盟发布新电池法规(EU) 2023/1542

发表时间:2023-08-15

2023年7月28日,欧盟官方公报正式颁布了关于电池和废旧电池的法规(EU) 2023/1542,修订指令2008/98/EC和欧盟法规2019/1020,同时取代及废除了原电池指令2006/66/EC。新法规自公布后的第20天(即2023年8月17日)正式生效。


法规背景:

欧盟新电池法规自2020年12月发布草案以来,因新电池法规内容和管控要求相较原欧盟电池指令有重大变化,受到电池生产企业及上下游行业极大关注。经过2年多的意见征集、讨论以及内容修订,欧盟新电池法规终于正式颁布,新法规将贯穿电池从生产到再回收利用的整个生命周期,对电池相关企业影响重大。


新法规主要内容如下:

一、新电池法规将适用于欧盟范围内投放市场或投入使用的所有类型电池(除军事、航天、核能等特种用途外)。并根据使用场景不同,将电池分为以下5大类型:

1.便携式电池(portable battery)

 - 密封式

 - 5kg以下

 - 不属于其它类型的电池

2.启动灯光点火电池(starting, lighting and ignition battery)

 - 用于车辆点火,灯光,或启动等用途

 - 用于车辆、其它运输或机械运输设备上的辅助或备用电池

 - 简称SLI电池

3.轻型电动车辆电池(light means of transport battery)

 - 密封式

 - 25kg以下

 - 驱动L型车辆

 - 不属于电动汽车电池

 - 简称LMT电池

4.电动汽车电池(electric vehicle battery)

 - 用于混动或纯电动汽车牵引用电池

 - 用于L型轻型车辆,但重量在25kg以上的电池

 - 简称EV电池

5.工业电池(industrial battery)

 - 为工业用途设计的电池

 - 或重新利用后用于工业用途的电池

 - 或其它超过5kg,不属于LMT/SLI/EV的电池


二、法规针对这5大类型电池,从以下方面提出了详尽的要求:

可持续性和安全性:包括有害物质限定,碳足迹,再生材料,性能和耐用性,电池可拆卸性和更换性,安全性等。

 - 标签信息

 - 尽职调查

 - 废旧电池管理

 - 电池护照

 - 绿色公共采购


其中,关于有害物质成份限定的要求汇总如下:

限制物质

新电池法规(EU) 2023/1542

原电池指令 2006/66/EC & 2013/56/EU

汞(Hg)

CAS No: 7439-97-6

电池,无论是否包含在电器、轻型运输工具或其他车辆中,其汞含量(以汞金属表示)不得超过0.0005%(按重量计)。

1. 对于所有电池和蓄电池,其汞(Hg)含量不得超过0.0005%,且;

2. 2015年10月1日前,允许纽扣电池汞(Hg)含量不超过2%;

3. 对于助听器用纽扣电池,欧盟委员会将在2014年10月1日前对其豁免进行重审。

镉(Cd)

CAS No:

7440-43-9

便携式电池,无论是否包含在电器、轻型运输工具或其他车辆中,其镉含量不得超过0.002%(以金属镉表示)。

1. 便携式电池和蓄电池,其镉(Cd)含量不得超过0.002%;

2. 以下产品除外:

 - 紧急及预警系统,包括紧急照明灯

 - 医疗设备

 - 无线电动工具(此豁免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

铅(Pb)

CAS No:

7439-92-1

1. 从2024年8月18日起,便携式电池,无论是否包含在电器中,其铅含量(以铅金属表示)不得超过0.01%(按重量计)。

2. 第1点中规定的限制在2028年8月18日之前不适用于便携式锌空气按钮电池。

对于所有电池和蓄电池,铅(Pb)含量超过0.004%、汞(Hg)含量超过0.0005%、镉(Cd)含量超过0.002%,都需要在垃圾桶标识下标明超标重金属的化学符号,并标识在产品上。

 

沃特提醒:

法规中对于电池制造商的责任也作了详细的规定,并进一步加强了对于电池在欧盟市场内流通的监管。欧盟新电池法规的推出标志着欧盟对于电池的要求升级为全生命周期的管控,将会对国内电池生产厂商和上下游行业产生重大影响。沃特提醒各相关企业及时关注法规最新要求以确保产品能安全、合规地进入欧盟市场。

 

法规原文链接:

EUR-Lex - 32023R1542 - EN - EUR-Lex (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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